第(2/3)页 那就是破罐子破摔,他拿出了家里的刀。自己的人生已经完蛋了,在完蛋之前,他决定杀掉自己的母亲。 那个一直以来,让自己抬不起头的人。他仇恨母亲和她的职业,他决定痛下杀手。 第二天夜晚,当黑衣女人陪完经理后,从硅胶工厂返回家里时。 她不知道的是,她费了巨大努力给擦屁股的儿子,此刻正在家中的客厅,拿着刀在默默的等着她。 当她推开门之后,当她换好鞋子后,儿子拿着刀杀死了她。 在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后,儿子知道,自己的人生已经彻底完蛋了。 他决定一不做二不休,将目标对准了母亲的朋友,也就是自己的几个*友。 其中一个刀疤女人,昨天已经失手杀死了。还剩下白衣女人和紫衣女人。 在第二天夜晚,在杀死了母亲后。儿子提着刀,马不停蹄赶往了白衣女人的家里。 他在当晚,杀死了白衣女人。 由于这一次杀人,是有备而来,也是报复性杀人。 因此在杀了白衣女人后,儿子对她的器官,进行了羞辱性的处理。 在儿子看来,他厌恶那个器官,因为那是他前二十多年里,被人看不起的根源。 第三天,儿子找到了紫衣女人。他杀死了紫衣女人,并用同样的方式,处理了紫衣女人的器官。 不过贫民窟的管理员们,也并不是吃干饭的。 这种恶性的杀人时间,每天出现一次。贫民窟的报纸,每天早上都进行了报道。 先是刀疤女,然后是紫衣女人,接着又是白衣女人。连续死了三个人,让贫民窟里人心惶惶。 黑衣女人的死亡,没有被发现。或者说在死后的三天内,都没被发现。 因为她死在了自己家里,房门紧闭,外人很难快速察觉。除非等到尸体发臭,才会有人发现,但那又得很长时间,起码不是这几天。 管理员们锁定了凶手,在第三天或者第四天,就抓到了凶手儿子。 贫民窟这里的法律,我不太了解。但是看得出来,管理员们的动作,格外的快。 在第四天,儿子就被押赴森林刑场,枪决了。直到他死,他母亲的死亡,也没有被外人发现。 第(2/3)页